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滿足全市科技創新需求,建立健全有利于創新資源和要素順暢流動的體制機制,營造平等參與、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,激發各類科技服務主體活力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〔2014〕49號)和省政府辦公廳《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方案》(蘇政辦發〔2015〕126號)有關要求,培育和壯大全市科技服務機構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科技服務機構是圍繞研發設計、創業孵化、技術轉移、科技金融、知識產權、科技咨詢、檢驗檢測認證、科學技術普及等科技服務業態開展科技服務活動的獨立法人機構。
第三條 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和績效管理納入市科技服務業專項,列入蘇州市自主創新專項資金年度預算,主要用于科技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的資助,以及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政策宣傳、科技服務機構日常管理等相關工作。
第四條 遵循市場化導向和公平公正原則,市科技服務業專項對經備案的科技服務機構進行績效后補助。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科技服務機構的備案評定、管理、績效后補助申請等工作。
第二章 備案條件及程序
第五條 為全市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服務的機構,均可在“蘇州自主創新服務超市”(http://www.chuangxin360.com)備案。備案機構需滿足以下條件:
1.從事專業性科技服務的獨立法人機構,登記注冊時間不少于一年;
2.機構注冊資金不低于30萬元,擁有相適應的場所、設施和資質;
3.擁有一支結構合理、穩定的科技服務和管理隊伍,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,有執業資格要求的需具有相應執業資格證書;
4.列入蘇州市科技服務業統計名錄并按《國家科技服務業統計分類》要求填報數據;
5.具有科技服務經驗、能力和良好信譽。
第六條 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工作常年受理。申請材料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相結合的方式。
?。ㄒ唬┥暾?。各申請機構登錄“蘇州自主創新服務超市”,在線填寫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申請書》和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。審核通過后提交紙質材料。材料包括:
1.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申請書》(附件1);
2.機構營業執照(法人證書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;
3.場地使用證明(自有或租賃)、單位資質證明、特定科技服務業務執業資格證書或科技服務資格證、機構人員名冊、勞動社保材料;
4.機構連續2年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(財務報表)、完稅證明。
?。ǘ┏鯇?。各市、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科技服務機構填報的信息進行核實,完成網上初審。
?。ㄈ徍?。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通過初審的機構進行紙質材料審核、現場考察和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科技局備案、向社會發布,并向機構出具備案證書。
第七條 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有效期為二年,自發證之日起計算。機構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登錄自主創新服務超市提出復審申請,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,其資格到期自動失效,并向社會公告。
第八條 科技服務機構如有更名、注冊地更換、法人更換、經營業務變化、經營狀況變動(如關閉、并購、重組等)等情況的,應及時登錄自主創新服務超市更新相關信息。
第三章扶持政策
第九條 經備案的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,可根據機構規模、服務內容、服務質量、服務成效、企業評價等綜合評估結果,按以下三個檔次申請市科技服務業專項。補助資金采用總額控制和后補助方式。
?。ㄒ唬┓瘴沂衅髽I500家以上,業務收入達5000萬元及以上且比上年度增加10%及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,按主營業務收入不超過0.5%比例給予補助,最高不超過30萬元;
?。ǘ┓瘴沂衅髽I200家以上,業務收入達1000萬元(含)——5000萬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%及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,按主營業務收入不超過1%比例給予補助,最高不超過20萬元;
?。ㄈ┓瘴沂衅髽I100家以上,業務收入達200萬元(含)——1000萬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%及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,按主營業務收入不超過1.5%比例給予補助,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
第十條 全市已納入市研發資源共享服務平臺(大型科學儀器設施)的各類檢驗檢測機構,符合備案條件的按第九條給予扶持。
第十一條 對本市提供研發資源共享服務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研發機構等,績效補助辦法另行制定。
第十二條 每年3月30日前,各機構登錄蘇州自主創新超市,在線填寫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績效后補助申請表》和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。材料包括:
1.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績效后補助申請表》(附件2);
2.科技服務典型案例佐證材料;
3.服務企業名錄和服務收入;
4.連續2年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;
5.上年度與被服務企業簽訂的5萬元以上的合同復印件。
第十三條 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負責對各申請單位的材料進行在線形式審查。形式審查不合格的,申請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可重新提交申請材料,逾期未按規定重新提交申請材料的,則視為撤回申請。形式審查合格的,由市科技局負責審核并確定擬資助項目及資助額度,經公示無異議的,每年6月底前下達資助經費撥付通知。
第十四條 經自主創新服務超市備案的市外機構,可參照執行。鼓勵各市、區形成聯動工作機制,安排專項資金支持。
第四章責任
第十五條 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專項資金的機構,將列入蘇州科技信用檔案不良記錄名單,三年內不再享受蘇州市科技發展計劃資助。
第十六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,自覺接受財政、審計、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,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。
第五章附則
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蘇州市科技局負責解釋。
第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。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。
附件:
1.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申請書》
2.《蘇州市科技服務機構績效后補助申請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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